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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碳排放纳入环评体系

2021年06月04日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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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近日发文提出,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各级部门应该开展高耗能、高排放的“两高”项目环评试点,衔接区域、行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财新网】(记者 杜偲偲)碳排放影响正式被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各级部门应该开展高耗能、高排放的“两高”项目环评试点。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解读《指导意见》出台背景称,“十四五”之初,部分地区上马高耗能、高排放(下称“两高”)项目抬头,影响碳达峰目标实现和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实现积极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为此,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指导意见》,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后续对“两高”范围国家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责任编辑:冯禹丁
版面编辑:庄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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