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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洞庭湖环境损害追责情况 56人被问责

2020年08月26日 10:10
T中
56名责任人中,有厅级干部2名、处级干部22名、科级及以下干部30名、国企工作人员2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等组织处理20人

  【财新网】(实习记者 孙小雪 记者 杜偲偲)湖南省政府8月25日公开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处理情况。公告称,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17个单位、5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56名责任人中,有厅级干部2名、处级干部22名、科级及以下干部30名、国企工作人员2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等组织处理20人。

  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2019年5月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将发现的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湖南省,要求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督察组指出,湖南有些地方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整改力度不大,要求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要依靠领导批示或上级督察督办才能引起重视、推动解决。

责任编辑:冯禹丁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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