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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严重 专家称罚金制度需调整

2019年06月26日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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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各地海事部门在对不符合要求使用船舶燃用油进行处罚时,普遍存在处罚“上限过低、下限过高”的困境,此外还有处罚金额与燃油硫含量超标倍数、违规次数脱钩等多项问题

  【财新网】(记者 杨睿)大气污染已是热点话题,但船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问题却不为公众所熟知。6月25日,环保组织“自然田”在北京发布一份《南方港口大气环境倡导与调查报告》,指出船舶和港口的空气污染一直是被忽视的环境威胁。而各地海事部门在对不符合要求使用船舶燃用油进行处罚时,面临处罚金额与燃油超标倍数脱钩等多项问题。

  报告指出,我国内河船舶燃料以普通柴油为主,多数港口机械也以普通柴油为燃料。而远洋船舶和沿海大型船舶的燃料为船用燃料油,根据现阶段对船舶燃油的要求,其硫含量为车用柴油的500倍。据《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2017年我国船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分别占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的25.6%和28.4%,船舶排放二氧化硫85.3万吨、氮氧化物134.6万吨、颗粒物13.1万吨。

责任编辑:冯禹丁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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