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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3.21”爆炸事故须严防污染废水入河入海

2019年03月22日 19:32
T中
事故发生地距离最近的灌河河道不足2公里,距离灌河入海口仅十几公里,事故中产生的污染废水一旦进入灌河,将会使后续工作陷入被动,因此,处置工作的关键在于坚决防止污染废水进入灌河进而污染黄海

  【财新网】3月21日下午,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3.21”爆炸事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派出由翟青副部长带队的11人工作组紧急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做好环境应急处置工作。22日凌晨,生态环境部11人工作组抵达响水县爆炸事故现场,即刻开展工作。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经过对事故现场的查看分析,工作组认为,事故发生地距离最近的灌河河道不足2公里,距离灌河入海口仅十几公里,事故中产生的污染废水一旦进入灌河,将会使后续工作陷入被动,因此,处置工作的关键在于坚决防止污染废水进入灌河进而污染黄海,必须第一时间截断园区入灌河排口。

责任编辑:冯禹丁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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